研究生培养
对于开展河南大学研究生指导教师聘期工作情况统计的通知 |
来源: 时间:2015-06-05 |
各培养单位: 根据《河南大学研究生指导教师选聘条例》(校发〔2012〕116号)、《河南大学硕士专_x0008_业学位研究生指导教师条例》(校发〔2010〕79号)等文件精神,为建立研究生指导教师动态管理新机制,并为新一轮的研究生导师遴选工作做准备,经研究,决定对研究生指导教师聘期工作的情况进行统计。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。 一、统计对象 所有取得我校研究生指导教师资格(包括2014年新增导师)、且目前在岗的博士、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(包括校外指导教师),均应参加本次统计。 按学校规定最后一届招收研究生的指导教师,不再进行统计。 二、统计内容 指导教师近三年(2012年7月1日—2015年6月30日期间)教学、科研及研究生培养等情况。 研究生导师填写《河南大学学术学位研究生指导教师聘期工作情况统计表》或《河南大学专_x0008_业研究生指导教师聘期工作情况统计表》,并将统计表纸质版(导师签字、培养单位盖章)、电子版交所在培养单位。 报送内容: 6月15日前将纸质版交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(研究生院501室),电子版以压缩包形式发grs@henu.edu.cn。 四、注意事项 无故不参加统计者,视为自动放弃河南大学研究生指导教师资格。 联系电话:22199502 研究生院 二〇一五年五月二十二日 附件: |